为支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近日,财政部下达
江苏省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氢氟碳化物销毁处置)6267万元,对江苏
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常熟三爱中昊化工新
材料有限公司、常熟海科化学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销毁、处置氢氟碳化物进行专项补贴。三家企业2018年共销毁处置氢氟碳化物313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照2元/吨补助标准获得中央财政6267万元补贴。收到中央资金后,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立即将该笔资金下达至相关市县,并要求市县采取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截留、挪用。
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省级以上财政按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结果导向的原则,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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