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进行,全社会对冷链物流这一行业有了更广泛更新的认识,所谓更广泛,即更多的消费者从对冷链物流的不知到有知,从原来的概念上得知,到了对这一行业具体得知。
回想起来,不光是冷链物流行业自身,经历了一个疫情爆发之初的勇立潮头,以电商加物流的的模式,帮助人们解决了宅家不愁吃喝的困境,而且,也突出体现了冷链行业保障民生的特殊作用,值得褒扬。
但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随着疫情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与进口冷链相关的几次疫情反复,人们突然发现,原来,冷链对于新冠病毒的蔓延,在冷链的一些具体环节中如包装,还得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个责任,目前,已被科学界所公认,此处不再多说。
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可以归纳为一句话,那就是冷链物流面临安全大考。
冷链安全已不再仅仅是防腐
众所周知,根据对冷链的定义和人们对冷链作用的认知,冷链物流的主要作用也可以说基本作用,历来就是温控加湿控。
不光行业是这个认知,连行业协会和国家有关部门,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前,也都停留在这一认知水准上。由此想起笔者当年参与制定的一个国家行业标准,其名称就叫《易腐食品机动车辆运输要求》,别的不用多说,单看此标准的抬头便知,易腐乃是冷链运输中需要把关和关注的唯一或主要标准。
之所以如此,现在看,是因为在那之前,我国乃至世界还未发生过像这次这样的大规模及传染性极强的疫情,也没有和冷链相关的疫情案例发生。
所以,对与冷链物流仓储运输全程供应链的安全要求,人们的认识只能是停留在温控方面。
这次新冠疫情的爆发,让行业彻底认清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冷链物流的安全,绝不仅仅是对温度和湿度的控制是否得当,还应包括对各类疾病特别是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而且相对于由于温控、湿控不达标造成的疾病来说,类如新冠疫情这样大规模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更是冷链物流安全的重中之重。
外防输入将成为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强调“把重点放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上来,保持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
从“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及时切换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书记立足当前国内外发展大势,精准把脉,科学部署,在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之际,再次为我们指明了工作重心和发力关键点。
如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已成为各地区各行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重心所在,虽然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境外疫情警报持续拉响。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超过60万例,波及200个国家和地区。
同时,我国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已有600多例,全国仍有零星病例出现。
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并经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和印发。
这一方案的核心和要点就是四个字—“全面消毒”,消毒范围包括进口冷链食品的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的消毒,从而实现全流程闭环安全管控可追溯。
我们相信,随着这一方案的实施,新冠病毒外防输入一定会取得成功;但与之同时,也要认识到,新冠病毒只是病毒的一种。
而且,也要从如今的紧急防控逐渐成为常态化防控,就像非洲猪瘟,虽然当时被控制住了,但如果不吸取教训,不保持常态化防控,不一定哪一天还可能卷土重来。
由进口冷链想到国内冷链
冷链物流的安全已不仅仅是对温度的控制,而是包含乃至更主要的是对各类大规模传染性疾病的安全防控。
同理,冷链物流安全的内涵,也不会仅仅是针对进口冷链。研究显示,新冠病毒耐冷不耐热, 在光滑的表面上生命力更顽强,因此进口食品的塑料外包装成为病毒的宜居场所。
新冠病毒在室温下可能会存3小时,20摄氏度以下存活一周, 零摄氏度以下可存活几个月;新冠病毒在气溶胶中可存活3小时,在铜表面存活4小时,纸表面存活24小时, 塑料或不锈钢表面则达2到3天。
而这种特性,则不分国外和国内,而是体现在冷链的整个供应链渠道之中。
冷链物流从前端产地、中端流通生产、仓储、分拣、包装、运输、溯源、再到终端入库、小包装出库、直到末端的签收,长链的组合模式的转运与联运是冷链物流的关键。
这一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病毒生存的环境,为此,就像新冠疫情逼得人们不得不戴口罩、常洗手一样,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今天和今后,冷链物流操作每一个环节的每一个人员,也都应该或者必须养成戴口罩、手套、洗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的职业习惯。
对于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包括购买境外冷冻食品,则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
即便如此,冷链物流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此次,
北京新发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弹,已再度提醒了所有人:冷链物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漏洞亟需尽快补上,否则必定后患无穷。
但是,光依靠养成好的职业习惯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冷链疫情的防控安全,实行法制化监管。其前提就是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尽管我国近年来先后出台了《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等冷链物流标准,但这些标准大多为推荐性参考标准,缺乏强制力。
可喜的是,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日前已经出台。
10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3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的公告。
其中,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及中物联冷链委等单位共同起草,将于2021年3月1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要求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应建立清洁卫生消毒记录制度,定期对运输工具清洁、消毒。
运输工具不得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防止食品被污染。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增加对运输工具的厢体内外部、运输车辆驾驶室等的清洁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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