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事实,以邀请他人投资为名,骗取他人巨资。你以为的投资?实际上是诈骗,你以为的朋友,实际上是“披着羊皮的狼”。
2019年,温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罗某,2020年,罗某带着温某参观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及附近的
冷库,谎称这些都是自己名下经营的产业,并向温某提出合伙做冷链生意,所得利润由2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经不住诱惑的温某信以为真,以为天上掉馅饼,便同意了罗某的提议,从2020年3月份至2021年3月份,陆续转账共计135万元投资款给罗某。
后经温某介绍,罗某认识了胡某等3人,并以同样的手法邀请3人投资冷链生意。
1年多的时间,罗某共接收了温某等4名受害人共计260余万元投资款,但其并没有去做所谓的冷链生意,而是将这些钱用于赌博挥霍、个人消费、偿还个人债务等。
意识到被骗后,温某等4人于日前将罗某某扭送至章贡分局刑警大队报警。经审讯,罗某某对其于2020年3月以来用做冷链生意的幌子,诈骗温某等4人投资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罗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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