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宏的总经理王
海涛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自2013年从事
制冷剂的回收业务以来,感受到国家对这方面是越来越重视,“这十年来我一直不停的在全国各地呼吁关于制冷剂的回收相关事情,以前关注这方面的人少,现在的话,回应我的人越来越多,国家出台很多的政策,并且在一步步完善,我相信制冷剂回收会越来越正规。”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治理环境既能体现大国担当,同样也是落在每个企业甚至是每个人身上的责任。
近些年,国家不断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9修订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将氢氟碳化物(HFCs)纳入管控范围,并对ODS和HFCs生产单位,回收、再生利用和销毁单位的违法排放提出了严格管理要求,明确规定了违反ODS、HFCs减排和无害化处置义务的法律责任等。
2019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制冷剂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格控制制冷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制冷剂的泄漏和排放。
同时国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境管理人员对政策的了解,在制冷等相关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制订与制冷维修相关的行业标准、操作规范等,提高维修从业人员的回收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对保护臭氧层的认识,鼓励公众参与保护臭氧层行动。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契机下,制冷剂回收市场巨大,势必成发展主流。企业可抓住政府的相关政策扶持红利,持续创新发展,向安全、环保要效益,推动制冷剂的回收循环再利用;承担治理环境的社会责任的同时,扩大企业发展链、增加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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