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
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08)应急罚〔2023〕4号】,涉及广州会凌
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会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304456496U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梁丽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云-08)应急罚〔202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证据有现场照片、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4
处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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