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 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08)应急罚〔2023〕4号】,涉及广州会凌 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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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会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304456496U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梁丽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云-08)应急罚〔202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证据有现场照片、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4
  处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