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能源署发布的《能效2023》报告显示,目前全球在能效方面取得的进展还远远不够。
  • 丹佛斯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方行健呼吁各国政府采取行动加倍提升能效。他认为,若想达成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我们需要从根本上重新认识能效的重要性。
  •   从现在到2030年,每年的能效提升速度必须翻一番,从2022年的2%提高到平均每年4%。
  国际能源署近日发布的《能效2023》报告显示,目前我们在能效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还远远不够。报告指出,全球各地能源强度降低的幅度正在放缓,而这正是国际能源署衡量能效水平的主要指标。鉴于此,丹佛斯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方行健在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呼吁,从现在起到2030年,各国政府需将每年能效提升的速度翻一番,才能达成将全球温升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的目标。
  如要将能效提升速度翻番,即从2022年2%的水平在2030年前提高到平均每年4%,相关政策必须到位,尤其是在信息、法规和激励措施等方面;此外我们还需要将在能效和电气化领域的投资增加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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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行健表示,能效是我们降低能源需求所能采取的最有效的措施,是实现气候目标的关键。他认为,能源效率是而且始终应该是清洁能源转型的 “第一燃料”。
  方行健说:“如要达成全球温升1.5度的目标,我们就必须在本届气候变化大会上看到各国领导人在能效提升方面立即采取行动。如果不从根本上重视能效,将其作为社会实现脱碳发展的关键性措施,我们一定无法满足未来的能源需求,当然也不能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
  “正如国际能源署《能效2023》报告所述,我们需要涵盖信息、法规和激励性措施等各方面的更强有力的一系列政策,并将全球在能效和电气化领域的投资增加两倍,才能达成在2030年前将能效提升速度翻番这一目标,而国际能源署2022年通过的《森讷堡行动计划》则是一个很好的起点,”方行健补充道。“如果我们能将能效提升水平翻番,那我们所能节约下的能源相当于现在全球各地公路运输所消耗掉的石油总量,这相当于每天节约 4000 万桶石油。重要的是我们已经拥有了相关技术,而且这也是最快、最具成本效益的减排手段。”
  国际能源署指出,如要在迈向净零排放目标的轨道上重回正轨,在 2030 年前将全球能效提升速度翻番势在必行。
可再生能源与能效应齐头并进
  要转向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能源系统,除了那些最难减排的行业外,全社会各个领域都应该大举推进电气化。大多数可再生能源都被用来发电,这意味着必须尽可能推进各领域实现电气化才能充分使用绿电。
  事实上,从化石能源系统转型到全面电气化的能源系统,最多可以减少 40% 的最终能源消耗。也就是说电气化本身就是一种能效提升手段,因为大多数电力技术的能源损耗率都远低于化石能源。一个显著的例子是,新能源车系统中 77% 的电能用来为车辆提供动力,而相比之下传统燃油车油箱中的汽油只有12%-30% 被用来为车辆提供动力。
在合适的时间用能可为欧盟及英国减少 4000 万吨碳排放量
  同时,通过需求侧灵活性技术实现在合适的时间使用能源,可帮助欧盟及英国在2030年前每年降低 4000 万吨碳排放。上述手段每年可节省105亿欧元的社会成本。而到2050年,可节约的成本则高达155亿欧元,足以覆盖大部分提升能源需求侧灵活性的基础设施投资。同样的技术手段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会产生类似的效益。
  方行健说:“眼见为实。如果各国气候、能源和财政部门的负责人还没有看到我们实际上已经拥有了实现全球能效提升速度翻番所必须的解决方案,那我想邀请他们参观我们在全球各地的成功案例,请他们现场见证这些解决方案所能创造的价值。”
 给气候变化大会上各国领导人们的政策建议
通过能源动态定价机制,鼓励在可再生能源供应充足时使用能源
  通过需求侧灵活性手段对用能行为进行调节,以削减负荷尖峰时刻的能源消耗,也就是在可再生能源供应充足时,适时的使用能源。在基于新能源的能源系统中,不同时段使用能源却等价收费,这一现象是不合理的。应通过动态定价机制激励消费者和企业在电网可再生能源供应充足时使用电力。
 制定电气化发展规划
  电气化的巨大潜力不仅限于新能源汽车领域,还包括工业、海洋运输、卡车和工程机械等诸多方面。为了迎接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未来能源系统,我们需要制定计划,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推进电气化,当然包括那些难以脱碳的领域。政策制定者需要即刻制定电气化战略和切实可行的时间表,找出推进电气化的阻碍并加以应对。
将需求侧灵活性解决方案纳入到各级地方政府能源政策之中
  为更好调节可再生能源的供需关系、确保能源安全,新的智能电网必须具备错峰调节能力。可在建筑和工业领域的法规中引入需求侧灵活性实施指南,引导消费者更快地采用灵活性解决方案。将能源消费数据提供给供需两端,这样可以更好地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其中,同时也让电网方面可以更好地整合和实施需求侧灵活性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