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
上海静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区域可再
生能源,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提升静安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积极探索江水源
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多场景应用示范。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10%;到 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 15%。鼓励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不低于30%。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应同时满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和光伏安装的要求。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创新示范,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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