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出,对企业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00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或生产线评估价值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
热泵技术、蓄冷技术、绿色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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