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出租屋内 空调插座起火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火灾导致出租屋内的家具家电和生活用品几乎损毁,房东和租客均认为自己遭受了重大损失,房东诉至法院索赔28万余元,法院审理后判决房东承担60%的责任,租客承担4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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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15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租客刘某在出租屋内闻到了呛鼻的烟味,循着气味发现次卧南侧的衣柜附近冒出了浓烟,刘某跑下楼并拨打了消防部门的救援电话。消防部门来到现场,10余分钟扑灭了明火。虽然火势没有大肆蔓延,但是出租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和生活用品因为遭受了火烤、烟熏和水淋而基本损坏。
  消防部门出具了火灾认定书,分析认定起火部位为该房屋西卧室南墙西角墙壁插座东侧下方处,起火原因可以排除生活用火不慎、遗留火种等引发火灾因素,不能排除插线板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房东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承租人刘某及其父母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28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组织双方到火灾现场进行勘验,发现起火点所在的西卧室北侧墙面有一台壁挂式空调,但周边没有专用插座,南侧墙面有一排衣柜,衣柜的后方墙角有一处墙插。李某和刘某均认可该房间没有安装空调专用插座,空调的电源需要通过插线板连接到衣柜后面的墙插。李某认为是刘某对插线板的使用不当引发了火灾,刘某则认为是李某提供的插线板存在质量问题引发了火灾,双方对于是谁的过错引发的火灾争执不下。
  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及现场勘验情况,可以得出:出租屋西卧室的北侧墙面安装了空调,却无专用空调插座,使用该空调时需要将插线板连接到对面南侧墙面下方的墙插电源处,且该插线板放置于南侧衣柜的后方,无法观察插线板的运行状态。同时涉案房屋内电气线路相对陈旧,存在安全隐患。
  法院审理后认为,前述原因综合导致插线板电气线短路引发火灾。李某作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在出租房屋享有租金收益的同时,应当履行对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的职责,其将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房屋出租给刘某,应当对此次火灾的损害后果负主要责任。刘某及其父母为承租人,使用涉案房屋近两年时间,对房屋内电气线路的情况应当熟知,在使用房屋时理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但其未尽到相应的谨慎义务,对此次火灾的损害后果应负次要责任。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双方的过错程度,酌情认定李某自己承担60%的责任,刘某及其父母承担40%的责任。
  法院在对李某主张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和计算后,判决由刘某及其父母赔偿李某财产损失5万余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