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同意 浙江兰溪 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和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含氢氯氟烃生产配额的复函。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收到你单位提交的2024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配额核发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遵守《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按照调整后配额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24年度的HCFCs生产、销售和进出口情况。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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