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
新疆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农村居民煤改电入户工程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居民供暖设施改造任务,2024年煤改电入户工程涉及除塔什库尔干县以外的11个县市、130个乡镇、1117个村社区78911户农村居民,其中:喀什市共8个乡镇、67个村3612户,疏附县共6个乡镇、54个村5072户,疏勒县共10个乡镇、52个村6261户,伽师县共13个乡镇、221个村10187户,岳普湖县共8个乡镇、69个村588户,英吉沙县共14个乡镇、156个村5048户,麦盖提县共8个乡镇、99个村4000户,莎车县共21个乡镇、97个村25846户,泽普县共14个乡镇、101个村2216户,叶城县共16个乡镇、73个村11801户,巴楚县共12个乡镇、128个村4280户。
方案建议采用品质好、热效高、经济性、易安装、操控简单、安全保障的电采暖方式。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自治区补助、农户自筹三部分组成,户均不超过3600元,总投资28407.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652.98万元(占投资的37.5%),自治区财政补助10652.98万元(占投资的37.5%),农户自筹7101.99万元(占投资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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