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1 总 则
1.0.1 为了适应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智能建筑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也可参照使用。1.0.3 本标准根据各类工程的使用功能、管理要求以及工程建设的投资标准,对智能建筑划分为甲、 乙、丙三级,